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的形势,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支队决定从2020年3月30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恢复时间和考场(一)自3月30日起恢复的考场有:1、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目一考场2、钦州市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湾考试中心)大小型汽车科目二考场,小型汽车科目三茂盛考场;3、灵山县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科目一考场灵山县昌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考场。4、浦北县浦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科目一考场浦北县顺达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考场。(二)自4月7日起恢复的考场:1、钦州市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钦廉林场)大型汽车科目三考场。二、注意事项1、请广大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疫,听从指引安排。2、考生应按照预约的考试时间到达考场,避免聚集等候,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至少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减少物理接触。3、考生全程自觉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及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考场。4、考场内,注意公共卫生,请勿吐痰、乱扔垃圾,离开时请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好考场的环境卫生。具体咨询电话:0777-2817788。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3月27日